《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》新闻发布会消息,自6月1日起施行,《条例》特别强调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,明确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、血型、疾病、病史、生物识别信息,不得随意公开个人信息,应用个人社会信用信息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等。